好品(山东)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清网行动
来源:好品(山东)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| 作者:陈经理 | 发布时间 :2024-07-30 | 71 次浏览: | 分享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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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建立和维护良性的经营环境,好品(山东)公司旗下未经授权的品牌禁止线上销售,已经线上销售的合作客户限期进行下架和整改,过期仍然销售的客户,好品(山东)会对相应客户及业务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。处罚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处罚:

 

1、核实经销商和零售商开设店铺未进行整改店铺。第一次罚款1万,第二次仍未整改的终止合作,取消代理权。

 

2、非合作客户店铺。由营业执照属地业务员上门沟通。营业地点不符的可通过工商局等进行投诉。

 

3、针对业务员负责区域出现线上销售的(包括营业执照注册地、实际发货地址),公司通知后业务员及大区负责人负责处理。10天内未进行处理的对业务经理及大区负责人各1000/店的处罚。

 

 

监管责任人:销售经理

 

执行  部门:客服部